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七天至六十四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
产品特色
身价保障,守护一生
提供终身生命保障,为您的家庭幸福生活遮风挡 雨,守护精彩;
重疾关爱,健康无忧
可选择与附加百年康裕提前给付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组合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提供多达35种的重大疾病 保障,相伴健康无忧!
年金转换,兼顾养老
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灵活使用本产品的年金可转换权益,为自己的晚年退休生活更添一份安心保障;
分红机会,抵御通胀
公司可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派发红利,您可选择现金领取或复利累积生息,以分享财富增值;也可选择将每年分配的红利用于不断增加保障,使你的保障水平实现不断增加。
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按其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如下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身故保险金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均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2. 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全残,按其全残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如下比例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 祝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一百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4.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如下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该重大疾病是由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引起的,则无须受等待期的限制。
5.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终末期疾病释义6,我们将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生确诊初次患有终末期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如下比例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终末期疾病是由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则无须受等待期的限制。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有终末期疾病时年龄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如下:
6. 全面保障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首次发病的疾病,导致扩展性独立生活能力丧失,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首次发病的疾病导致扩展性独立生活能力丧失,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面保障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扩展性独立生活能力丧失,则无需受等待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