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所谓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是指对《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推出的创新型保险产品,是以保险替代传统担保方式,为保全错误提供保险保障。
从全国各地实践来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的意义首先表现在保费水平低,能极大降低维权“门槛”,缓解执行难的问题,维护弱势当事人权利,避免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其次,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能有效提高案件的保全率,以保促调,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多地调研显示,保全率上升,能有效缩短庭审时间,提升司法效率。
作为保险业跨界创新的典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自上市以来一直受到法院、律师和当事人的欢迎和关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多次肯定了诉讼保全责任险的积极作用,2016年1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认可了保险担保的创新实践。
人保财险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自2015年投向市场后,广受社会关注。目前,已得到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认可,累计为5万笔诉讼案件提供近3000亿元的保险保障。
据悉,为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新政策,人保财险率先推出行业领先的新产品,保障范围可以覆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多个领域,服务升级,全面为司法保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