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维权注意事项
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所以在人民法院院起诉维护权益。
具体根据《劳社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关系关事项通知》(2005年5月25 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
用单位未与劳者签订劳合同认定双存劳关系参照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险费记录;
2、用单位向劳者发放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3、劳者填写用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劳者证言等
其1、3、4项关凭证由用单位负举证责任。用单位向劳者发放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不限于规定)提供劳动材料。
案例说明:
2014年2月底,孙明因单位一直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离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其后,他向法院起诉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查明,孙明月工资为1100元,按相关规定,单位应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为每月140.8元。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8150元(1100元×16.5月)。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被告应支付原告失业保险金损失21120元(1100元×24个月×80%)。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有每个月140.8元的医疗保险费损失。故法院支持原告主张的失业保险损失23232元的诉求。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