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陈文辉撰文谈下一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重点工作时,也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保险资金市场化改革正步入“深水区”,一系列规则正在路上,其中包括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险资投资进行系统性规范。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研究分类监管标准以及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是未来改革的两大亮点,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也使得监管更加全面和系统,有助于险资投资更加稳健和防范风险。
陈文辉指出,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将牢牢把握“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定位,坚决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撤销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能力备案、处罚违规机构、问责投资责任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具体主要措施包括: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支持稳健规范的机构拓展业务,限制或取消高风险保险机构的有关业务;从严规范保险资金关联交易行为,从严加强投资能力管理,从严把关产品注册、备案和核准,从严问责和处罚;加快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的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压力测试等规则。
另外,陈文辉在文章中透露,在健全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规则层面,将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行办法》。还将研究制定针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内部控制的应用指引。
2015年年底以来,个别险资的“激进”投资行为引发市场争议。为此,监管层从投资端、负债端以及中间环节的公司治理等方面陆续发布一系列措施,拟加以规范,包括《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建立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