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政策将继续完善 养老金来源渠道将不断扩大

沃保整理
2017-01-19 14: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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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2014年7月开始,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地方实施以房养老政策试点。近期保监会决定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扩大。

【摘要】从2014年7月开始,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地方实施以房养老政策试点。近期保监会决定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扩大。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者是保险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养老费用,让老人晚年衣食无忧。将来去世后,这些机构再将房子回收。目前,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2亿多,不少独生子女结婚后组建家庭,要担负起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负担十分沉重。而“以房养老”是对当前养老模式的一种探索,是拓宽养老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改善老年人生活和晚年购买服务。

 

但从目前来看,一方面是政策的不断利好,对于“以房养老”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以房养老”试点以来,却陷入了“政策热,市场冷”的尴尬境地。究其原因,除传统“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公众对“以房养老”认识不足,致使以房养老者承受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促进“以房养老”发展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其实,在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以及失独家庭增多等因素影响下,“以房养老”前景可观。与国外相比,国内的“以房养老”推进得并不算顺利,而国外的孩子相对独立便是其中原因之一。西方很多国家的父母更倾向于将房子抵押出去换取养老保险,而国内房产则被作为遗传给下一代的资产。

人们观念的转变、“以房养老”相关配套政策及法规的进一步落地、多部门之间合作等,都是以房养老发展路上所需解决的问题。作为一项创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以房养老”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传统保险业务。因此,在“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政策,让消费者安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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