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沃保整理
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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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宿州市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对医疗责任保险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方案(试行)》,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责任保险和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积极落实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费用按40%给予配套,有力支持了公立医院参保,为医患纠纷筑起了“防火墙”。

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参保范畴,以市为单位集中投保,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参保、统一保险方案、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产品责任范围、统一保险费率、统一服务标准”。按照“先行先试、分步推行”的原则,2016年完成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2017年将扩大至基层医疗机构,并引导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引入第三方保险经纪模式。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助”的指导原则,宿州市积极创新保险模式,引入安徽国元保险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协调机构,负责相关各方业务协调和工作开展。通过引入第三方经办模式,有效避免医患矛盾激化,减轻了“医、患、保”三方压力,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建立快速理赔服务机制。发生医疗纠纷后,承保公司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勘,在经纪公司参与下负责调解、理赔。索赔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承保公司和经纪公司协调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争议较大的案件,由经纪公司根据案情决定启动专家咨询程序或引导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医疗纠纷调解。在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承保公司将开通专属绿色通道服务预付赔款,最高支付金额可以达到估损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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