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说,买重疾就要买有“提早给付”的,给钱快,不手软,这是真的吗?
懂行的朋友一看就知道,这种说法混杂了“确诊给付”与“提早给付”。
重疾险的最大优势应该是“确诊给付”,即只需确诊得病,保险公司就能给钱,决不手软。作为绝大部分重疾险的本质属性,它并不是某款重疾产品所特有的。
那么“提早给付”又是什么意义呢?别离对条款的翻查,和度娘的辅佐,小妞大致整理出了以下两种“提早给付”的涵义。(假设有错误,欢迎诸位大神指正!)
一、附加提早给付重疾险
通常,提早给付的重疾险是以附加险方式呈现的,当发作条款里的重疾风险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提早给付保险金”,即把主险(通常是寿险)的身故保额中的一部分,提早拿出来给你,自然,你的主险保额要跟着扣掉这部分。
与它相对应的是附加“额外给付”的重疾险,即就算你得了重疾拿了保险金,也不影响你的身故或满期金。固然,“额外给付”的重疾险更具吸收力,固然相对“提早给付”,它会贵一点。
那么这个层面上的提早给付,值得买吗?答案是“不一定”。
要知道,这种寿险主险+附加重疾的买法,并不等于强强分离,有时分以致会相互拖累。比如,重疾可能会受寿险对“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免责的影响,被动缩窄自己的保证范围,保证缩了水,肯定不是好事。
假设你想要同时具有重疾保证和寿险保证,为什么不直接分别置办寿险+重疾险呢?这样性价比更高,还不会互相影响,保证你享用最充分的重疾维护,何乐而不为呢?
二、轻症、特疾提早给付
提早给付的第二种内涵,是对轻症、特疾的提早给付。在保险期间内,假设发作合同规则的轻症或者特定疾病(手术),你可以提早拿到一部分的重疾保险金应急,当然,你的重疾保险金额也要跟着降落。
与它相对应的,是占绝大部分的、不含轻症或特疾保证的重疾险。显然,有轻症或特疾提早给付的重疾险,更值得买,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得的病是大是小。
弄懂了提早给付的内涵,你还会觉得“提早给付”如此崇高,非买不可么?
说实话,往常的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看上去单一,但对条款的组合可是千变万化,你要认真判别,千万别听风就是雨,买了不适宜自己的保证,结果是可以很严重的。
更何况,就连小妞都无法保证,以上的说明涵盖了提早给付的一切内涵。所以,碰到无法抉择的时分,来问小妞,把问题提出来和大家讨论,才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