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常青树2016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缴费期间:5/10/15/20年
交费情况如下:保额50万
保什么?
77种重疾保障:
合同生效90天内初患约定77种重疾其中一种,返还已交保费;
因意外原因(无等待期)或合同生效90天后初患约定77种大病其中一种給付保额,合同终止。
33种轻疾保障:
合同生效90天内初患约定33种轻疾其中一种返还已缴纳的保费;
因意外原因(无等待期)或合同生效90天后初患约定33种轻症其中一种,额外给付保额的20%。33种轻症累计可以赔付5次,其中每一种轻疾只能赔付一次。
疾病终末期:诊断存活不超过6个月,給付保额。
被保险人年交保费在8000元以上(10年及以上年期交费),或投保人积分累计超3万,患合同所列重疾或轻症即可享受“华夏保险重大疾病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其中包含:
三专
1.安排制定专家进行诊治服务
2.安排客户入住指定专家病房
3.安排指定专家为客户进行手术
两关
4.专家诊治后提供一年的专业医生定期电话关爱回访
5.提供包含专家门诊、专家病房、专家手术的复诊服务
一补
6.补贴客户本人当次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省内异地就诊以2000元为限,跨省异地就诊以5000元为限。
投保案例:
华先生30岁/20年交/30万保额,选择华夏常青树2016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6966元,保至终身。
具体保险利益如下
轻症保障(33类)
每次赔付比例为20%,不同轻症最多可付5次,专项应对33种轻症疾病,一份投入,五份保障。
重疾保障(77类)
观察期内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疾病,给付已交保费。观察期后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疾病,给付30万保额,呵护生命安全,保您健康无忧。
豁免保障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观察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轻症,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生命保障
合同生效90天之内若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全残或被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已交保费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全残或被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未成年人赔付1.5倍已交保费,成年人按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进行给付。
养老补充
若一直平平安安到老,未发生理赔,还能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取出来作为养老补充,真正做到了有病治病,无病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