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忆
5名小学生在水库中不幸溺亡,其中遇难两兄弟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水库管理运用方——当地水务局和自来水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被告则以为,他们已在水库边设立制止游泳标识牌,是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才致孩子溺亡。而且事发水库为饮用水源地,溺水事情发作后,在水质处置上给自来水公司带来损失。于是提起反诉,索赔“尸体污染费”。
李家兄弟父母:自来水公司得赔死亡赔偿金
李倮木说,后来他理解,事发当天,其实有8个孩子一同去水库边玩,孩子终究是游泳还是失足溺水,目前仍没有一个精确说法。
政府给每个孩子3万元补贴。目前,我家一分钱都没要!”李倮木说,他找水库管理方——个旧市自来水公司协商,也没得到称心回答。于是就将个旧市自来水公司和市水务局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48万余元。
李家人以为,杨家田水库在个旧市郊区,周边人员多,与学校只要一路之隔,存在严重平安隐患,两被告作为水库的管理者和运用者,没尽到合理的平安保证义务,未设置警示标识、未采取防护措施,虽有人员管理,但对孩子戏水、游泳的行为未遏止。事故发作后,也未及时发现,耽搁了抢救机遇。最终形成孩子遇难。“两被告应为遇难孩子埋单。”
自来水公司:遇难者家眷要赔水体污染费
为何向遇难者家眷索赔“尸体污染费”?在该公司反诉状上的理由是,李倮木作为其中两名孩子的监护人,没尽到监护义务,致两未成年人违背法律的制止性规则,擅自由个旧市饮用水源地的杨家田水库戏水,不幸身亡。该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地,国度法律明文规则制止游泳等在内的一切可能污染水质活动。
反诉人称,他们在水库的醒目位置作出了相关管理公示、制止游泳公告和标识等,并布置专人每日巡查。
反诉状中称,有网友事发后一周都不敢喝水,还请求被反诉人赔偿。以至有市民质疑水库供水平安问题,请求自来水公司对水库的水停止弃水处置。事发后,该公司对水质停止了长达4天的消毒处置,并从6月28日到7月31日停止了弃水处置。两未成年人的行为影响了个旧市的正常供水次序和供水利益。被反诉人作为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承当这局部损失。反诉人称,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相似人身伤亡悲剧再次发作。
水体污染费该不该赔成焦点
8月14日,该案在个旧市法院开庭审理。
针对死者家眷提出的赔偿问题,自来水公司以为,他们在水库边设立了制止游泳标识牌。是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他们没有义务。水务局也称,涉事水库不属于他们管理,所以不应承当义务。
自来水公司提出的“尸体污染费”成为庭审的一个焦点。反诉方坚持反诉状中的理由。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北京大晨(昆明)律师事务所胡律师以为,他们并不承认溺水事情发作后,尸体和打捞尸体都给水质带来影响,也给被告方带来了本质性经济损失。但法律遵照的准绳是公平正义,自来水公司的诉讼恳求违犯了法律的公序良俗准绳。另外,这样的诉请似乎有些不近人情。该案未当庭宣判。
未成年人身保险
孩子溺水死亡保险最高赔几?法律规则,父母能够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越国务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规则的限额。下面由OK保险网小编为您引见。
父母能够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越国务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规则的限额。
保监会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规则,最高位10万元,假如是购置多份保险的,总额不得超越限额。
父母能够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根《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明白规则,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越国务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规则的限额。
保监会规则保险限额最高为10万元,而且是累计限额。
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将统一调整为10万元。
10万元的限额是指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累计限额,也就是说,假如购置多份保险,各个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越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