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资产在短短两个月内两度举牌中国建筑,耗资数百亿成为中国建筑第二大股东。而格力电器则在几天内被前海人寿增持至4.13%,持股排名由第六跃升至第四。
在险资举牌热度的带动下,格力电器、中国建筑近期股价大幅上涨。据统计,自10月份以来,格力电器股价涨幅达到29.43%,而中国建筑涨幅更为惊人,达到68.23%。
事实上,以格力电器、中国建筑为代表,这轮险资举牌潮的逻辑正逐步明确:在资产荒的背景下,险资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动力增强,而高ROE、低估值、具有优质现金流的行业龙头被重点青睐。
在资产配置逻辑之外,险资谋求话语权的动力也在增强,在角色定位上从单纯的财务投资向战略投资转变。
另一股资本市场上不可忽视的举牌力量则来自私募机构。
据研究,与险资举牌白马股、蓝筹股不同,私募举牌仍偏好上市公司的“壳”价值,通过资本运作在短期内博取超高收益的动机明显。
险资的配置逻辑
“从格力和中建两个案例看,在12月2日这轮举牌中,险资的行动更为迅猛。”北京一位私募投资经理指出。
数据显示,前海人寿在11月17日至11月28日期间大量买入格力电器的股票,持股比例由0.99%升至4.13%,以格力电器总股本60.16亿股推算,前海人寿在此期间增持股份动用资金量近50亿元。而安邦资产出手更为阔绰,以“安邦资产—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下称“共赢3号”)为载体,11月18日首次举牌中国建筑后,短短一星期内再度增持达到二次举牌。
由宝能系举牌所引发的万科A、南玻A动荡仍在发酵,资金雄厚、来势凶猛的险资似乎已经成为A股市场上门口野蛮人的代名词。
不过,前述私募投资经理表示,在A股市场上险资的角色与美国上世纪末出现的门口野蛮人并不相同。
“门口野蛮人所狙击的对象,是股权分散、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导致真实价值难以体现的公司,这些野蛮人收购公司以后一般直接炒掉人浮于事的原管理层,对公司进行重组和变革,释放其潜力。但格力并不属于这种类型,从长期看,它是A股分红、ROE、利润率等各个方面表现都很良好甚至优秀的公司。这轮险资举牌主要还是出于资产配置逻辑。”前述私募投资经理认为。
但明显的转变是,险资的动作更为积极进取,对话语权的渴望也更为强烈。
11月30日,首开股份董事会审议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公司董事会由原来的7名董事改为9名董事,险资股东安邦保险、君康人寿各提名1位董事候选人。
安邦保险、君康人寿均是在今年6月末才买入首开股份,并跻身前十大股东之列。截至三季度末,安邦保险持股比例为4.58%,君康人寿持股3.6%。
“两位险资股东提名两位董事进入董事会,意味着由财务投资转变为战略投资。”12月2日兴业证券分析师阎常铭认为。
事实上,在回复上交所关于举牌中国建筑是否拟参与经营管理时,安邦资产表示,“关于管理事项完全以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做决定。”,这也彰显出积极股东的姿态。
“险资举牌并积极成为大股东的逻辑有两点:一是在会计上可处理为长期股权投资,就不用担心股价波动风险。二是更多话语权可以保障自身利益,例如要求上市公司高分红等。”12月2日北京一位保险机构人士表示。
私募注重“壳”价值
12月2日有业内人士指出,险资举牌的崛起标志着资本市场上的举牌逻辑正在出现分化。与险资偏好白马股、蓝筹股不同,另一股举牌力量私募机构则偏好上市公司的“壳”价值。
最新的一个案例是莫高股份。
来自北京的PE机构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金陵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在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成为莫高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5%。而金陵控股的买入遭到了现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农垦集团”)的强硬抵制,双方正展开对控股权的激烈争夺。
事实上,莫高股份的质地并不十分优良,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3万元,同比减少8.77%,每股收益仅为0.07元,与行业龙头张裕A的1.20元存在明显差距。
金陵控股的举牌逻辑并不在投资高成长性、收益分红稳定的公司。一份金陵控股提交给甘肃省政府的资料显示,金陵控股的举牌逻辑在于谋求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股权升值。
“金陵控股拟加大对甘肃省上市公司的投资力度,参与上市公司的投资、定向增发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莫高股份等国企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该资料中写道。
据梳理资料发现,被私募机构举牌的上市公司多具备小市值、股权分散、有重组预期或涉及国企改革题材等特点。
以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新价值”)为例,曾举牌过新海股份、金宇车城等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的平均市值仅在30亿左右。
新价值投资投顾会主席罗伟广也曾表示,其举牌逻辑为入股小市值、有重组预期的上市公司,甚至拿到控股权,再进行并购运作,实现股权增值。
由于私募的不透明性以及短期博取高回报的利益诉求,在举牌甚至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过程中,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莫高股份的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正以金陵控股涉嫌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涉及虚假陈述等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