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1年
保险金额根据当地单位面积生产成本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移栽后第1年为12元/平方米、移栽后第二年为14元/平方米、移栽后第三年为16元/平方米、移栽后第四年为18元/平方米
保险费=单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面积
保险标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人参(仅指园参)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种植地点应符合人参的生物学特性,排水良好、渗水力强,无环境污染;
(二)投保的人参生长正常,无病虫害,严格按照人参种植技术规范进行栽培种植;
(三)投保人参的参苗已移栽至确定的畦床里并成活。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暴风、雹灾、冻害,造成保险人参在保险单载明地点发生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如何赔偿?
保险人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一)按照当地单位面积种植人参的数量确定种植密度,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依此作为计算损失率的标准。损失率=(单位面积死亡棵数/单位面积种植棵数)×100%
(二)损失率超过条款中规定的免赔率,保险人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单位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受灾面积
什么情况下不赔?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人参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种植人员管理不善或故意行为;
(二)被盗、他人破坏行为;
(三)野兽、家畜禽损毁;
(四)病虫草鼠害;
(五)未按种植技术规范进行栽培种植;
(六)种子、药剂等质量问题;
(七)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参棚损失和其他一切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