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保?
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与他人共有、代保管或租赁的下列各项合法财产,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一)用于居住的房屋,该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及其室内附属设施;
(二)上述房屋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特指上述房屋内的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文体娱乐用品、除本条第(四)款列明的便携式家用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
(四)便携式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CD播放器、随声听、MP3播放器、电动剃须刀、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类似产品;
(五)现金首饰类,包括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及现金。
注意:下列财产不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
(一)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书、字画、动物、植物、盆景以及烟、酒、食品、药物、日用消费品;
(二)记录在纸张、磁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硬盘等媒介上的视频图像、音乐、照片、数据、计算机程序、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笔、打火机;
(四)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游艇等各类交通工具;
(五)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
(六)违章建筑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非法占用或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
(八)简陋屋棚、无人居住的房屋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九)放置于露天、阳台(未封闭)、室外公共走廊、庭院内的财产;
(十)其他不属于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均不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飞行物体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事故。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各项财产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如何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本合同第二条列明的各项保险财产的赔偿计算:
在各项保险财产分项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财产损失以外另行计算,但最高不超过获救保险财产的分项保险金额。
如果获救财产中含有不属于本合同保险财产的,并且无法区分施救费用是因抢救何种财产而产生的,保险人将按照获救保险财产实际价值占全部获救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施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