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慧择保险经纪孵化的蒲公英互助平台发布关闭通知,关闭原因总结为:相关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监管单位对网络互助平台提出明确的风险防范要求和经营资质要求,为合法合规经营网络互助,故决定对平台进行整体升级和服务暂停。
11月3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重申今年4月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调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6年11月,有22家投资机构进入网络互助领域,公开的统计数现有超过120家网络互助平台——严管之下,如此众多的网络互助平台,路在何方?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互助平台停止运行,包括未来互助、车点点互助、AABang等,分别因为参与互助的人数没有达到预期、导致会员平摊费用过高,或是应监管要求,而停运或转至其他平台。
监管政策趋紧
据了解,慧择保险成立于2006年,是经保监会批准的最早获得保险网销资格的网站之一,是以网络保险经纪人定位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其孵化的蒲公英互助平台从10月8日上线至暂停服务,不足40天。
业内有观点指出,从蒲公英互助退出互助保障领域,基本可以断定用保险经纪或者保险代理的牌照,无法将网络互助进行合规化操作,因此,如何权衡好牌照与创新业务的风险,是放在平台面前的挑战。
据了解,网络互助平台的模式并不复杂,用户以低额“保费”成为会员,群体内成员共担风险,一旦有人发生互助事件,会员们共摊资金。例如,水滴互助、e互助等平台,用户花9元或30元等成为互助会员,经过180天或更长观察期之后,如会员不幸罹患癌症,能够享受相应的赔付权利,最高能获捐30万元,由计划的其他会员进行均摊式互助,每人每次不超过3元。
对于网络互助平台的性质,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曾表示,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实际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我会将依法予以查处。
10月28日,保监会在其官网专门发布了《关于“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的风险提示》,强调要警惕部分主体通过虚设“互助计划”,以相互保险之名骗取钱款;此外,还特别指出,“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
“监管部门和社会大众一样,对网络互助平台在民间互助方面探索的价值和意义持认可的态度,但正如P2P等互联网金融一样,若走歪了,则可能衍生出金融和社会风险,因此,防微杜渐、严格监管是必要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认为,保监会的职责是维护商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能容忍其他机构在没有取得保险经营牌照的情况下,实际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
据了解,为迎合监管要求,水滴互助已进行整改:例如去掉了1000万元赔付保证金的承诺;在页面上,增加了“水滴互助不是保险,而是会员之间互帮互助的公益社群”等提醒文案。
相互保险OR公益慈善
在蒲公英互助的关闭通知上看到,其表明“在平台升级期间,将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相互保险或公益牌照,力争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互助服务”。
王国军认为,网络互助平台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生死存亡的时刻;在严格监管之下,网络互助平台还有两条看起来可以走的出路,即申请相互保险或公益牌照。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左胜高认同上述观点。他表示,根据保监会监管方向,网络互助可以选择申请相互保险牌照变身为相互保险公司,或者申请公益牌照变身为公益慈善组织的互助平台。
公开资料显示,诸多互助计划平台曾申请互助保险牌照,包括必互会、壁虎互助和e互助等。不过,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士表示,相互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会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审批牌照。
今年6月,保监会宣布批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筹建,这也是我国首次批准筹建相互保险机构。其中,信美人寿由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
“申请相互保险牌照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主要发起会员和一般发起会员;其中,主要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一般发起会员承诺在组织成立后参保成为会员,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500个,同时,还要求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等一系列条件,这对于现存的网络互助平台达成的难度非常大。”左胜高介绍。
左胜高补充,公益组织的申请,则相对较为容易,但对于定位为公益慈善组织的互助平台,应主动明确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
据了解,夸克联盟在10月份宣布获得公益牌照,同时,在官网首页的互助基金项目下方提示“公益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
夸克联盟相关负责人介绍,夸克联盟互助计划并不属于保险,而是一个民间的网络公益互助平台;夸克联盟按照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益基金会规定的信息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网络用户和民政部门的监督与监管。
“相比公益牌照,相互保险组织显然是网络互助平台的优选,因为相互保险是一盘生意,如果能实现共赢,经营者还可获得利润维持生存;而公益牌照,则不能背离‘公益’的本质。”王国军表示。
左胜高认为,无论申请何种牌照,都是僧多粥少,困难重重,一时难以普遍合规;即使历经千险取得牌照,但牌照经营要求与网络互助本身适应性,及对网络互助本身业务的发展影响,还有待观察。
要“堵”更要“疏”
对于严格监管,e互助、水滴互助等平台均表现出欢迎的态度。
e互助CEO雨乔表示:“网络互助的野蛮生长时代,风险正在快速集聚,我们呼吁更严格的监管,以防止在一个利国利民的行业,劣币驱逐良币。”
“保监会的监管意见,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网络互助保障行业的发展边界与基本规范,为行业接下来的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帮助从业者加强自律建设。”水滴互助公关部负责人表示,应该把监管意见看做整个行业进一步规范化发展的契机,借此机会让行业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水滴互助公关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目前,网络互助保障行业还在粗放发展中,由于今年上半年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则条款,短时间内涌现出大量互助平台,部分小平台确实经营能力有限,并存在过度承诺等风险隐患,不利于切实保障会员权益;但也应看到,大部分平台都在不断进行自我完善优化。
据了解,水滴互助平台的互助金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托管,商保通等公估机构专业核实事件的真实性;e互助平台资金委托银行全程托管,互助金直达申请人账户。
“保监会对网络互助乱象三令五申集中整治,打击了以创新为噱头误导公众并可能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金融保险活动,有利于早期发展的网络互助步入规范发展之路。”但左胜高认为,网络互助不同于商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完全等同于相互保险和公益慈善,网络互助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为了鼓励金融创新,监管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打击非法和保护合法相结合,要给定位于技术服务商或纯粹信息中介的互助平台留存足够的生存空间,以满足普通百姓多元化需求。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晓珂表示,我国政府所提倡的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网络互助平台的出现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因此,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态度,而是引导互助平台理性、健康地发展。
“目前的监管措施更多的是在‘堵’,除了对于非法行为进行取缔外,对于大多数互助平台而言,更重要的是‘疏’。”对此,胡晓珂认为,监管部门既要做到“收紧”也要进行“松绑”,“松绑”是为了让互助平台区别于一般的保险公司,不以保险行业对股东、注册资金等要求考核互助平台;“收紧”则是应对投保计划的主发起人的资质、互保范围等进行具体要求,最大化的将骗保等风险排除在外。
王国军也认为,现阶段,网络互助行业鱼龙混杂,进行整顿是必要的,但政府应给运作比较规范的互助平台可以走得通的出路,未来的创新才有可能。
“目前,互助平台的定性和发展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平台会员权责和信息披露有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滞后,但互助平台更好的体现了互助共济、平等自愿共享的网络精神,也积累了大量的用户,虽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但有着较大发展前景。”左胜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