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
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2、机动车损失保险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
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部分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施救费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1、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
2、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
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
4、机动车盗抢保险
1、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抢的,按以下方法计算赔款:赔款=保险金额×(1-绝对免赔率之和)
2、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条款所列明的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以上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另外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中国人寿私家车辆保险投保须知
1、在购买前,需将投保车辆、被保险人的信息准备好;
2、需进行上门送单的,应留下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保费的收取采用刷卡的方式,建议您准备好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