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在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6月,上海正式启动推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在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实施,同时鼓励其他区县的商品住宅工程逐步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开发商投保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特殊保险制度安排。保险公司通过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为住宅建设工程提供全流程质量风险管控服务。同时,保险公司提供理赔服务,一旦发生属于保险责任的房屋质量缺陷问题,广大中小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和后续维修服务。
据悉,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原本属于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的保险产品,在上海的正式推广是上海接轨国际保险规则体系的一大体现。
据介绍,与传统的物业保修金制度相比,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能够提供数十倍于物业保修金的高额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不再需要充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买单人”和巨额物业保修金的“保管员”,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集中资源开展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