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不论户籍);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备注: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三套以上则禁止使用!
不予贷款情形: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 。 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 。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贷款流程
1.员工向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者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5.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贷款审批意见及办妥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60万元,双职工最高100万元。
贷款期限:
1.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3.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贷款利率:1-5年(含5年)贷款利率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
一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1.1倍执行
贷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