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参保人住院起付线: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市内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市外医疗机构(已办备案或转诊)——400元
市外医疗机构(未办备案或转诊)——1000元
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1、已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的,并按11.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 95%
2、参加一档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二档未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 90%
3、三档:市内一级医院 85%
市内二级医院 80%
市内三级医院 75%
市外医院 70%
注: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就诊医院支付标准的90%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只有深圳户口和直通车企业才可以备案
异地就医(已办理备案或转诊申请的)
住院报销比例跟深圳本市报销比例一样:
1、一二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如广州的12家深圳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80%左右),可以直接刷卡;三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如广州的12家深圳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60%-75%)先垫付再回深报销
2、如果是市外非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先自费再报销。持相关资料回深报销(后面有详细需要的材料)二三档比例(60%)三档比例(45%-55%)
门诊报销的:
一档参保人可用社保卡先行支付,再回深圳冲减可报销费用。
二三档参保人不予报销门诊医院
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或转诊申请的
住院报销比例:
1、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如广州的12家深圳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的,也可直接刷卡,但报销比例降低10%。例如:一二档参保人在深圳市的住院报销比例是90%,那么在广州12家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则是80%。
2、如果是市外非深圳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降低30%,持相关资料回深报销(后面有详细需要的材料)
2016深圳医疗保险最新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深圳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十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