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实施方式,《指导意见》明确“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即,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指导意见》提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对于参与债转股,有保险资管人士表示尚在政策研究阶段,且目前缺乏政策细则,是否参与以及如何参与还待时日确定。
此外,险资关注债转股的另一个原因在于,险资机构也是持债的重要机构。保险资管人士称,目前转股权的主要是银行通过贷款取得的债权,对于持债人而言,标的企业债转股,意味着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这是好的一方面。但同时,作为持债人,有保险资管人士坦言,并不因为这点而希望看到持债的标的企业实施债转股。不过总体上,险资长期以来坚持严格的风险把控,对债券的挑选坚持优质原则,因此相关企业债转股的几率或较小,险资持债暂不受影响。
目前,险资配置资产以固定收益类为主,80%以上是高信用等级资产。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负责人近日介绍,截至2016年8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约12.7万亿元,其中,配置固收类资产的总额约9万亿元,占比超过70%,其中银行存款2.3万亿元,债券4.3万亿元,主要集中在国债、金融债和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同时,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基础资产较为优质。
此前,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和中国太平六家沪港上市险企,投资资产合计约6.89万亿元(港元汇率以0.8折算),较年初增长3433亿元,增幅为5.24%。六家险企持有债券市值合计3.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47%,在投资资产中占比44.58%,所占比重较年初提升1.33个百分点,高于行业11.09个百分点。
从各家险企披露情况看,债券信用风险整体可控。比如,中国太保称,截至上半年末的持债中,企业债及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中债项或其发行人评级AA/A-1级及以上的占比达99.7%。信用债分布在交通基本设施、电力公用事业和建筑与工程等20多个行业,持仓较为分散和多元化,债券信用质量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