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具体的公积金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