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山西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白秀平 (资料图)
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山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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