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份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包括参加职工养老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分两种情况调整
这次调整同样是以普通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通调整按照“定额+定比”方式,每人每月定额加发35元,另外每人每月按调整前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
本次调整新增了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的倾斜标准。根据通知,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加发1元。
另外,对今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认为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加发的养老金需在今年9月底前到位
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有两个特点。一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二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
根据该通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同养老金一并发放;已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地区,退休人员增发的养老金随同养老金一并发放。企业离休人员的养老金参照普通调整办法调整。加发的基本养老金需要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要调
调整对象是?
——参加职工养老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怎么个调法?
——“定额+定比”加发一笔,缴费年限超15年再加发一笔,超过75岁还可再加发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