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已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亮 (资料图)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每月增加30元;
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每月增加40元;
80周岁以上每月增加50 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河北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河北省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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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1-886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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