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增加待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厅长韩先平 (资料图)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
倾斜调整
对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
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
对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
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1937年7月7日至 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在此基础上,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贵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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