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促进行业改进经营管理、转变发展方式,保监会于2015年印发了《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负责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据了解,参评的公司为到2015年底经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不含再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和政策性保险公司)。64家参评的产险公司中,A级13家,B级44家,C级7家;69家参评的寿险公司中,A级12家,B级47家,C级10家。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全部由定量指标组成,分为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大类,产险公司包括12个评价指标,寿险公司包括14个评价指标,按照得分情况将法人机构经营状况分为A、B、C、D四类。
评级结果中,A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B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某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2015年,中华财险实现保费收入近400亿元,各项经营指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市场规模位居国内财险市场第五,农险业务规模位居全国第二。2016年,惠誉国际评级机构授予中华财险“A-”财务实力评级,长期展望为稳定。
据悉,经营评价是保险公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服务评价、分类监管评价一起构成"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