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且结合四川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的。
2016年四川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
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
3.适当倾斜
满70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满80不满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80元;
满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广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址:成都市西大街258号社保大厦
热线电话:028-85541181(养老保险咨询)
官方文件地址:
http://www.sc.hrss.gov.cn/zwgk/zwyw/201609/t20160907_46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