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0号令)、江西省人社厅《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及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16年7月起对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1.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单位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按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546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2015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 2015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12732元)。
3.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按 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南昌市 2015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866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南昌市2015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 2015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为14331元)。
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五档缴费基数为: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3320元;第三档4150元;第四档8300元;第五档12450元。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江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1路10号
官网文件地址:
《关于做好省本级2016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jxsi.gov.cn/UploadFiles/Document/201607/11115407918936046.pdf
《关于公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缴费基数的通知》
http://www.jxsi.gov.cn/UploadFiles/Document/201601/60927311793237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