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16年贵州退休金补发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贵州省已经开始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6年贵州退休金补发标准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3、截至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4、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5、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6、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6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7、对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
8、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到535元。最低可增加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