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人身伤亡保障+房屋保险”保障模式,由政府出资投保,为新疆辖区内居民和家庭提供因暴风、暴雨、暴雪、崖崩、雷击、洪水、雪灾、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救济责任。
保费按辖区内人口总数和家庭户数计收,按照每人3元、每户9元标准收取,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提供每人3万元伤亡保障和每户5000元房屋损失保障,保险期限为一年。青河县从2013年起连续4年统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2016年3月起同地区的富蕴县也统保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