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至64周岁。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
缴费方式:趸缴、5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该公司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或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该主险合同终止。
二、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该公司按以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或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该主险合同终止。
三、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时,该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此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该公司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99周岁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保险金给付金额为生存保险金给付当时保险单载明的基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为12%,以后每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将在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12%)的基础上按0.12%逐年递增。
四、满期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该公司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满期祝寿金受益人给付“满期祝寿金”,该主险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一、灵活变通,必要应急。
提供应急金特储账户服务,协助客户应对未来的不时之需。
二、计划多样,选择灵活。
该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及计划D四种计划可供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这四种计划分别对应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50、55、60、6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