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按照郑商所要求,该模式的主要操作流程为:以郑商所发布的有关品种期货价格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对价格保险及场外期权产品进行设计研发。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利用保费向期货公司购买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对冲。价格下跌时,保险公司向农户或合作社赔付,期货公司向保险公司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郑商所试点建设工作不涉及口粮等敏感品种,要求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力所能及做好服务工作而不添乱”。与此同时,试点项目注重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
根据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建设方案,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合作并获得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拥有优先审批及立项权。一方面在郑商所立项审批环节,获得地方政府支持是重要加分因素之一;另一方面,郑商所已与广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建设属于协议落地工作之一。
据了解,此前6月份,大商所已经批准12家期货公司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立项,其中有人保财险、安华农险、阳光农险、国元保险、大地保险等7家保险公司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