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无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15元

沃保整理
2016-07-13 14: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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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第66次常务会会议上,无锡市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又一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按15年标准再提高15元,确定为每人370元一个月·月;政府保养金标准调整后分别为“6050”人员770元/人·月、“5040”人员660元/人·月,均比去年提高60元。

据悉,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分为纯居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两类对象三个待遇标准。纯居民养老待遇是发给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是发给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补偿性养老金,两项待遇合计统称为政府保养金。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355元/人·月,政府保养金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简称“6050”)710元/人·月和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简称“5040”)600元/人·月。截至今年5月底,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为25.89万人,其中领取纯居民养老待遇人数为6.99万人、政府保养人员为18.90万人。市区居民养老保险调整前每月发放总额15795.32万元,调整后每月发放总额17033.44万元,每月增加支出1238.12万元。

这次“降成本”新政涉及人社部门的共有八项内容。这些政策目前已全部落地实施,减负降本效应正在逐步显现,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40亿元,约占全市减负总额的20%。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既定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在市级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按照省定标准,无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应按2900元执行,但考虑到经济发展和企业负担实际,决定执行2678元标准,比省规定的最低基数下限少222元,每年可为市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约5.44亿元,惠及4.68万家企业。

降成本“新政八项内容“

1、继续暂停征收全市各类企”业职业技术教育统筹经费。

2、市区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沿用2678元/月的缴纳标准。

3、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率降至7%,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率由1.2%降至0.9%。

4、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继续由0.9%降至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8%降至0.3%,最高标准由2.4%降至2%,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1.31%下调至1.02%。

5、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6、对大中型企业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对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7、对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8、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无锡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 每月14日前一个周六发放

为集中力量给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心的服务,减少市民领取养老金排队等候的时间,无锡市社保中心和农村商业银行决定,自本月起调整市区社保养老待遇 发放时间。即以每月14日(非周六)为基准日,提前至前一个星期六发放。如果当月14日是星期六,则仍旧按照14日发放,如果当月14日不是星期六的,就 提前到前一个星期六发放。

据了解,以往每月14日-19日是养老金领取高峰。调整后,本月养老金发放时间将提前至5月9日。按规定,今年6月13日、7月11日、8月8日、9月12日、10月10日、11月14日、12月12日将是养老金新的发放时间。

养老金上调

2016无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现就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参加我市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退(职)休以及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当年度新办理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认证。

二、认证时间及内容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止,对上述对象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三、认证办法

1、异地居住人员

居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居住地未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并于指定时间内将表单寄回我中心。

2、本地居住人员

市区户籍人员,将采用与公安户籍、殡葬管理等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来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本地居住的异地户籍人员,参照居住地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的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资格认证工作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30日。逾期未认证的人员将暂缓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认证后再继续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2、结合资格认证情况,我中心将采取随机的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走访。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是加强待遇领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认证和宣传解释工作,各待遇领取人员认真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工作;如待遇领取人员发生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情况,请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家属及时报送我中心,对蓄意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对养老金的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养老金政策确切信息请以无锡社保中心为准,咨询电话12333。

目前,中国的养老问题主要是养老金储备不足。数据显示,中国的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不到10%,而美国的养老金资产将近GDP的150%,OECD国家也相当于77%。如果现行政策不变,到2050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将达GDP的70%以上。就目前来看,一款好的商业保险可以弥补养老保险的不足,下面就让小编介绍一下华夏人寿推出的华夏一号养老年金保险

华夏人寿推出的华夏一号养老年金保险

一年固定收益4%

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满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二、自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若每一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

身故保险金

一、若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合同终止。

长期年金理财产品,专属养老保障,75周岁后年年领取养老金,身故也可赔付。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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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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