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6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也有变化,7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相比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6054元/月上调了699元/月。
据了解,广东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29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深圳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相比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 6054元/月上调了699元/月。
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4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记者昨天采访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获悉,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调整,对深圳绝大部分职工完全没有影响。
据介绍,深圳现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从 2016年5月1日起将缴存比例上限从20%调整到12%,对深圳绝大部分缴存职工没有任何影响,受影响的是现缴存比例在13%-20%区间的职工,但是这部分职工只占深圳缴存职工总数的4%。
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说,缴存比例上限下调后,现缴存比例在13%-20%区间的职工的月缴存额将相应降低,受此影响,以月缴存额为基数计算的可提取额也会降低,这部分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做好相应安排,具体可致电市公积金中心客服电话0755-12329咨询。
公积金小知识: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故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