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风险缴纳,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下面跟着沃保网小编去看看具体通知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我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官方文件网址:
http://www.njhrss.gov.cn/38966/38988/38996/201602/t20160224_3795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