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管理工作,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参加我市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退(职)休以及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当年度新办理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认证。
二、认证时间及内容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止,对上述对象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三、认证办法
1、异地居住人员
居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居住地未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并于指定时间内将表单寄回我中心。
2、本地居住人员
市区户籍人员,将采用与公安户籍、殡葬管理等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来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本地居住的异地户籍人员,参照居住地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的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资格认证工作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30日。逾期未认证的人员将暂缓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认证后再继续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2、结合资格认证情况,我中心将采取随机的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走访。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是加强待遇领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认证和宣传解释工作,各待遇领取人员认真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工作;如待遇领取人员发生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情况,请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家属及时报送我中心,对蓄意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计算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具体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无锡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无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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