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截至发稿时,据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初步统计,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承保5人,预计给付4万元;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承保1人,预计给付3万元;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承保2人(1人获救,1人失踪),预计给付5万元。
沉船事故发生后,四川保监局高度重视,要求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要本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担当精神,尽快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承保底数,认真做好保险事故的善后应对,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查勘理赔工作中。
人民人寿四川省分公司得知消息后,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启动公司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小组人员奔赴事故现场,和政府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对接,全面展开重大事件快速理赔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对遇险客户的家属进行了慰问。经排查,本次事故中,人民人寿有两名客户下落不明。应急小组想尽一切办法,在第一时间和客户家属联系上,取得了保证快速理赔的第一手资料,用快速、专业、高效的服务去抚慰客户亲属悲伤的心情。
正在北京参加总公司会议的中华联合财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肖仲伯(主持工作)、总经理助理杜世奇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指示公司职能部门和广元中心支公司迅即启动应急机制,火速对接投保单位,密切关注事故动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善后。6月5日,副总经理唐修亚受托率应急服务组奔赴广元靠前指挥理赔服务。应急服务组头顶烈日赴沉船现场实地复勘,询问抢险打捞状况;赶赴医院探视伤者,慰问家属;参加广元市政府专题会议,并向广元市领导汇报了公司事故善后工作。经查实,“双龙”号游船运营方在中华联合财险广元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水路承运人责任险,每人保额20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2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付400万元。
中邮人寿四川分公司获知广元沉船事故后,分公司总经理周丽指示立即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启理赔绿色通道,并积极监控网络发布关于伤亡名单信息。6月5日7时许,公司理赔人员经过系统排查,发现船长配偶王某于2013年5月5日投保了富富余3号保险,保费1.3万元,保额14040元,按合同约定预计赔付4.2万元。除3名乘客由于没有身份证信息无法具体核实,未发现其他乘客在中邮保险的投保情况。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理赔人员已经将以上3人地址发至广元市分支机构,根据3人家庭住址信息,前往当地网点进一步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