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4月份的保费数据近日将会发布。有业内人士推测,原本以3年期以下产品为主的不少中小寿险公司,4月份的保费会受到新规影响变得“难看”:一方面,已有产品中,长期的在主力渠道销售情况不佳,另一方面,新产品仍未获批。而华夏保险、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则可能因上一年有较大基数,受益于新规给予的过渡期,受到影响较小。另外,以投连险业务为主的险企受新规影响亦不大。
保费获取速度明显下降
此前,保监会于3月18日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强化险企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通知》已于3月2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将规模管控的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并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停售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某中小险企总裁表示,这意味着,新规实施后,1年期以下产品绝对不能再进行销售,而1年期产品是不少中小公司网销的主要产品,在部分公司的银保渠道也贡献了不少保费,这些公司受到新规的影响较大,4月份的保费或很“难看”。
“等4月份保费数据出来的时候,我们可能又成黑马了。”一位中小险企相关人士如此调侃道。他所在的公司,从3月21日新规实施起到目前两个多月时间,保费获取速度下降非常明显。
该人士称,事实上,公司目前的产品不仅中短存续期的,除了中短期的有长期的,也有保障型的,多达几十款,但期限长的这些产品在其主力渠道销售情况很不佳,银保渠道卖不动,网销渠道更甚,只能是团险和个险渠道销售,但这两个渠道的业务量几乎可以忽略。而按照新规研发的新产品仍未获批,因此尚未有新规后产品的保费。
4月份保费情况的下滑已经在同业交流数据中有一定的显现。据一份银保同业数据显示,受险企全年业务节奏安排及中短存续期寿险产品新规双重影响,4月份单月,银保市场51家人身险公司新单保费仅860亿元,环比3月份单月下降47.6%,减少近半。不过,如此的环比结果,在部分业内人士眼中,仍然是好于预期的,“下降得还不算太多”。
A股四大上市险企已经披露了1-4月的累计保费收入数据,数据显示,其合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622亿元,同比增长25.1%。其中,中国人寿原保费收入2236亿元,平安寿险保费1251亿元,太保寿险保费592亿元,新华保险保费543亿元。
基数大的公司有调节空间
上述《通知》规定,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其中,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上述中小险企人士分析,新规对此前年度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超过限额的公司给予了缓冲期,而在资本和净资产相同的情况下,去年超过限额越多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中短期的产品的保费上限就越高。通俗地说,同等资本实力和体量的公司中,2015年短期理财型产品卖得越多的公司,过渡期内可以销售的中短期产品规模越大。
比如,按照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计算,一家寿险公司今年只能做200亿元规模的中短期业务,但由于去年其做了1000亿元这类业务,今年的基准额可能会有700亿元,所以中短期业务的规模上限就提升为700亿元,因而有了一些调整空间。
所以,诸如华夏保险、富德生命人寿等去年凭借中短期业务做大规模的险企,相较去年基数小的公司,今年中短期业务受到的新规影响要小一些。
投连险不受新规影响
另外,由于新规主要针对万能险、分红险、传统险等,投连险不受新规影响,因此,以投连业务为主的险企,保费规模受到的影响也有限。某投连险占比较高的险企总裁曾直言,中短存续期产品规定对公司影响不大。
从某大型网销平台看到,几家中小寿险公司的半年期、9个月期限(之后退保无损失)的多款投连产品在售,预期年化收益率从4.05%到5.3%不等。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24家寿险公司开展了投连险业务,弘康人寿、恒安标准、建信人寿和阳光人寿4家公司的投连险新增交费同比增速超过100%,弘康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的投连险规模居前,在百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