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十二五”时期,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上海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本市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补偿、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浮动费率等方面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体系。在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上,上海于2011年调整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的并轨,并将参加农保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此期间,还将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解决了工伤保险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本市工伤保险已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十二五”时期,上海按照人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工伤预防工作的试行意见》。通过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机制,开展了部门间联合执法,并建立了工伤事故预警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