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在车主发生了道路交通意外,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治和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而有些其他的汽车保险,是只管按照规定来赔偿的。
强制性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交强险要看汽车的使用性质,这分了八大类,分别是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不同类型的车种,险费都不同,而且在汽车性质的基础上,还按座位数、最高限载重量、排放量,进行了阶梯性的划分,最常见和最符合我们实际的,就是家庭自用车了。
一般情况下,5人座汽车的交强险保费每年是950元,如果没有出险,保费会逐年降低,最低到每年665元。7人座的交强险为1100元,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出险,最低为每年770元。
交强险的赔偿是分有、无责任的,但无论有无责任都要强制性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有责的情况下,车物损最高可以获赔2000元、医药费最高可以获赔10000元、而伤残则最高可获赔110000元;而在无责的情况下,获赔金额最高值就很大幅度减少了,车物损最高只能获赔100元、医药费最高只有1000元、而伤残最高也只能获赔11000元。
举例来说,当A和B发生了交通意外,而开车的是A,并投有了交强险,B是行人。如果B受伤了,而责任不在A身上,但是A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要对B进行无责赔偿,这一般针对的是行人来说的。而有责赔偿就很容易理解了,就是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的汽车,在交通事故中是负有相关责任的,不管责任是大还是小。但当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而车主又没有投保交强险以外的其他险种,那多余的费用就只能车主自己掏钱包了。
不购买交强险将受到处罚
但由于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所以有不少车主存在意见,觉得这明显是在增加用车成本,出发点是好,但是险费也不便宜,特别是对一些较少发生事故的车主来说似乎这不太实际,他们认为“如果自己一年之内都没有出险,那么这一年买的交强险是不是应该留到下一年用呢”?而有的车主认为:交强险跟商业险有重复的嫌疑,购买两者之一就好了,没必要强制性规定购买,而且交强险收950元的保费,那么出险的获赔金额就应该高一点,否则不够平衡。
既然是国家规定购买的,车主还是要遵守。如果没买交强险的话,车主是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的,按照《交强险条例》里的规定:不购买交强险的汽车,机动车管理部门是不给登记和检验的,这辆车也就不能上路了。而一旦被查到,将罚款交强险保费两倍的金额。而且,如果车辆投保交强险却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话,也会被处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