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地震保险是巨灾保险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保监会此前规划,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分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第三步,在2017年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保监会采取行业先行,组成了地震共同体,共计有45家保险机构参与其中。整合行业的力量应对可能要发生的风险,尤其是重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会的保监会官员称。
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开始试点探索。深圳市、宁波市政府率先购买商业保险,为市民提供巨灾风险保障;云南大理试点首个农房地震保险;四川乐山、绵阳、甘孜、宜宾等地启动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河北省启动地震巨灾保险试点。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由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灾害防范应急协调机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风险管理机制,但要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巨灾保险制度,还得从立法层面加以彻底解决。因此,期待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据了解,在汶川地震中,保险理赔金额仅占灾害损失的0.25%,而按照瑞士再保险2015年的统计,全球保险理赔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是35%,发达国家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