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满月 五大影响已经显现

沃保整理
2016-04-25 14:50:30
100
一个多月以前的3月1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销售预期存续期在5年以内的产品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注定是一项改变行业发展轨迹的制度。

在中短存续期新政发布之前3年多时间里,由于人身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险资运用渠道相继放开,一度增速降至冰点的保险行业焕发出了新的春天。以华夏、富德生命、安邦等为代表的一批险企借助中短存续期产品实现了保费规模的弯道超车;整个行业受益于投资渠道的放开,投资收益率大幅攀升,盈利情况也大为改善;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狂飙突进最终又引起了其他资本的关注,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保险行业站上了风口,一纸保险牌照成为众多资本追逐的对象。

然而,这一切的繁华都将在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出台之后,发生扭转。保险资金的高杠杆率不复存在,保费规模增速、产品的期限结构、险企的注册资本金以及其他资本对于保险牌照的热捧等,都将因此发生改变。

如今,新政发布已经月余,其对于行业的深刻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只不过,仍然在被严重低估。

保费增长速度或呈断崖式下降

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随着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的出台和“偿二代”的正式实施,由于投入资本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大,未来几个月寿险行业规模保费增速或将大幅下滑。

主要原因首先是大部分依赖中短存续期产品冲击规模的中小保险公司已经接近或超过新政规定的基准额度,不得不直接停止大部分的业务。其次是部分公司今年开门红好于去年,规模任务提前完成的公司停止趸交,转至期交业务。再次是受新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影响,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越来越严,资本对保费规模的约束越来越明显。

行业进入业务结构调整期

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要求人身险公司必须在3年内完成产品存续期限结构调整,这就直接推动保险公司进入业务结构调整期。人身险公司未来会继续压缩中短存续期产品,而主推长期寿险产品和保障型产品。据了解,目前,市场上许多保险公司都在忙于开发新产品,或切换业务类型,重点发展银保期交或者长期储蓄及保障型产品。

然而,无论是长期寿险产品还是保障型产品,其销售难度远远大于中短存续期产品,对于保险公司的培训能力、业务推动能力已经销售队伍的学习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难以支撑保险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

寿险行业出现新一轮增资潮

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和“偿二代”的实施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催生出新一波保险公司增资潮,不少险企正试图通过补充资本金支撑业务扩张。

目前,为防止现金流出现断崖式下滑,很多险企仍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中短存续期的产品,一旦突破了销售额度的限制,则必须补充资本金,通过增资提升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仅今年一季度,就已经有8家寿险公司实施了增资,总计金额达到155.3亿元,全部为中小寿险公司,而且除同方全球外,均为资产驱动型企业。其中,天安人寿增资50亿元,上海人寿增资40亿元。

资产驱动负债型的典型险企,华夏人寿以及国华人寿近期也正在酝酿大幅增资事宜。其中,与华夏人寿有关的是,华资实业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66亿股,每股9.14元,募集资金316.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对华夏人寿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资实业将持有华夏人寿不超过51%的股权。

国华人寿股权收购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近期获得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金从28亿元增至38亿元,天茂集团持股比例达到51%,成为其控股股东。国华人寿股东此次共新增投入50亿元。另据协议约定,天茂集团还将再次增资43.86亿元,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国华人寿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86亿元。由此,国华人寿股东的资本投入将达到166亿元。

保险牌照热面临降温

近年来,保险行业大发展,吸引了各路资本的关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两会期间就公开表示,目前排队申请保险牌照的企业已达200多家,其中不乏大量上市公司。但在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出台后,这一现状可能会发生改变,众多资本追逐保险牌照的热潮正面临降温。

新政出台后,业务规模与投入资本相挂钩,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尚有5年的过渡期,而新进入公司希望快速扩大规模的难度将加大。因为新政等于是在为保险行业“去杠杆”,将保险业资本金的杠杆比例限制在了2倍以内。按照新规,1亿元的资本金投入只能撬动2亿元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规模,资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

另外一个常常为业界所忽视的事实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与注册资本金挂钩,新进入的保险公司往往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41号)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分级,并将业务范围与资本金直接挂钩,原来最低2亿元资本金即可开设一家保险公司并开展业务,而现在要开展分红和万能这些容易上保费规模的业务,新进入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至少也要达到15亿元。

如其第七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

(一)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

(二)健康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

(四)分红型保险;

(五)万能型保险。

第八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扩展类业务包括以下两项:

(一)投资连结型保险;

(二)变额年金。

第九条规定,新设保险公司,只能申请基础类业务。

第十一条规定,新设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人民币两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第一项至第三项中的一项;

(二)每增加前三项中的一项,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两亿元的注册资本;

(三)申请前三项以及第四项、第五项之一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

(四)申请全部基础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五)申请第四项、第五项的,必须同时申请前三项。

另外,在机构铺设方面,新进入的保险公司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资金和人力成本。当然,反过来说,已完成机构开设或形成完整产品业务体系的寿险公司的股权会有一定升值空间。

今年将是保险行业很困难的一年

保险业负债端收紧的同时,资产端的难度也在加大,宏观经济下行、利率下行以及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都对险资运用带来很大挑战。可以推断,今年将是保险行业很困难的一年。

一方面,股市风险加大导致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随着市场利率的下行而收益率不断走低,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和利率的下降,又导致适合险资投资的另类投资项目减少,收益率降低。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公司在负债端的成本却很难下降,因此,保险行业今年的资产匹配面临很大的难度,很容易导致行业形成新的利差损。

另一方面,由于投资收益难以保证,客户预期收益如果达不到,就容易导致客户集中退保,致使部分公司遭遇现金流风险。

当然,如前文所述,中短存续期产品新政的出台,本身就会使保险公司的规模保费从二季度开始大幅度减少,部分公司未来可能会面临因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导致的现金流不足风险。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