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我国社保五险费率从最早的41%降到了39.25%,再降到了38.25%-38.75%,而且部分符合条件的地区社保五险费率则有望在此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其中,养老保险为28%(符合上述条件的地区为27%)、医保仍为8%(单位6%、个人2%)、失业险降至1%-1.5%、工伤和生育险则全部由单位承担,分别为0.75%、0.5%。
这意味着,目前我国社保五险中,除医保未调整外,其余四险都已阶段性松动。按照“十三五”规则要求,医保的调整空间是未来将其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五险一金”有望精简成为“四险一金”。
阶段性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这是我国占工资比重28%的养老保险费率首次下调。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养老保险费率高于20%的省份,降至20%,其实更多是一种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褚福灵曾透露,我国养老保险费率为28%,但在企业20%的缴费比例中,实际费率只有百分之十三四,“因为各地不一样,深圳12%,江浙沿海一带大概是13%到14%。”他说。比如,广东2015年的单位费率就为13.19%,全国最低。
“这样政策就没法统一,不仅对不同地区的企业不公平,而且也影响人才流动。”齐传钧说。这也意味着,诸如东北老工业基地、上海等省市,将是此次费率调整的省份。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表示,2008年也有类似的政策,一个总特征就是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从对企业降负力度来说,此番养老保险费率首次松动,表明政府的态度是尽可能为企业减负。
在失业保险上,会议要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这也是自去年以来我国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之所以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因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保中基金结余较好的险种,而且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实际很少领取,所以此次有条件永久性下调。”齐传钧说。人社部数据显示,至2014年年末,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451亿元。
此外,会议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不影响个人待遇计发
由于此次降费,尤其是养老保险降费力度主要向企业倾斜,因此单位缴费的减少,会否影响个人待遇领取呢?
对此,齐传钧认为,这种降费并不会影响个人待遇发放。“因为企业20%的养老保险费率是计入统筹账户,未来个人领取养老金时,统筹账户采取的是缴费基数乘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 因此企业缴纳费率下调,并不影响个人待遇。”
“因为并没有调整计发办法,而且尽管养老保险费率高于20%的省份多是收支吃紧的地区,但在单位费率下调后,财政支出也会增加,以保证个人待遇计发。”李珍表示,有能力将单位费率从20%降至19%的省份,本身也说明当地基金有富足,所以更不需要担心。
实际上,为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已先后有多省采取了社保降费的措施。比如,青海省就规定,经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可在不超过一年内缓缴社会五险(其中医保因市级统筹,由各地决定),且免收滞纳金。
“降低社保费,尤其是养老保险费率,是我们很多企业迫切期待的事。”一家规模在50余人左右的科技创业公司的财务总监听到这一消息时坦言,该公司每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约为11万左右,这几乎占到了员工工资性支出的三分之一,“对我们这种初创企业来说,实在负担不起”。
但她表示,从降费力度而言,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率仍然与期待有距离。
这与当前我国社保基本面分不开。以养老保险为例,由于制度碎片化,虽然总体盈余,但部分地区基金已穿底。人社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7万亿元,总支出2.3万亿元,当期的结余是30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3.4万亿元,支付能力能够达到17个月,但有的省能够保发放四五十个月,有的省保仅能发放一两个月,当期已有7省收不抵支。
此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推行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推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等一系列组合拳措施后,将在确保发放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在李珍看来,最现实的降费基础是,加大力度夯实费基。“由于少报瞒报缴费基数,政策性费率虽高达28%,但实际缴费率只有18%。”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