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知名度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阳光人寿凭借创新的管理模式、优秀的企业文化和持之以恒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阳光人寿相继获得:中国公益 50强、中国红十字勋章、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公司、中国最佳商业模式、最佳管理创新奖、金融行业首家“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最佳雇主企业、最佳企业文化奖、最佳理赔保险公司、最具竞争力保险公司、最具幸福感企业,董事长张维功先生当选2012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等多项荣誉,公司品牌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阳光人寿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企业愿景,践行“共同成长”的使命和“诚信、关爱”、“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以“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保险金融集团。
业务范围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91.71亿元人民币。阳光人寿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目前已有31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700余家,以专业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人身、养老、医疗、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
服务优势
1、在客户服务方面,阳光人寿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各项规定,注重诚信教育、诚信销售。销售过程中充分尊重客户意愿,主动向客户说明其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条款、免除责任、投资风险等内容,引导客户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误导客户,不强制销售,让客户真正能“明明白白买保险”。
2、在理赔服务方面,阳关人寿保险公司首推“理赔简易案件立等可取”这一超值服务。只要理赔申请材料齐全,保险责任明确,正常赔付的医疗险理赔案件,在分公司简易案件权限范围内,经公司审核无误后,即可现场结案,给付保险金。由客户本人或委托亲友到公司客服柜面办理理赔申请,阳光人寿承诺简易案件当场给付保险金。不仅如此,阳光人寿承诺客户通过95510电话报案的,公司理赔人员会主动电话联系客户,提供悉心指导,告知索赔注意事项及索赔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另外凡是个人渠道理赔业务标准件5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团体渠道理赔业务标准件则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