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保障范围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的情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各个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大同小异,投保人要重点关注费率和保障金额。
意外险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意外保险对于死亡类事故给予100%保险金赔付,而对于意外伤残类事件,则按照被保险人伤残等级以及主险保额的10%至100%理赔,如果是意外医疗和误工损失,则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来理赔。
在意外保险的理赔条款中规定,因意外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支付受害人家属100%的保险金赔偿。
而如果是发生意外伤残类的事件,那么在后期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伤残等级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理赔金额,所以被保险人要提供伤残等级鉴定书,具体的伤残理赔比例往往会根据意外保险主险保额的10%至100%进行赔付。通常情况下,伤残等级越高所带来的损失最大,同时保险公司理赔的意外保险金比例也越高。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发生了意外医疗事故,那么在进行意外保险理赔时,要结合具体的意外保险条款规定来支付保险金额,如全年综合意外10+1保障计划-幸福版,在意外医疗保障方面的规定是保险理赔金额为1万元,而免赔金额为0元,理赔比例是90%,也就是只要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医疗事故,没有医疗费用理赔门槛,但在理赔医疗费用时,往往按照90%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而因意外而带来的误工损失在意外保险中往往以意外住院津贴的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这方面的保险金报销往往没有比例的限制,而是实行多投多赔的原则,如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水平较高,那么在选购意外保险产品时,建议优先考虑意外住院津贴保障额度比较高的产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缓解因意外所带来的误工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支付误工损失也会存在一定的天数限制,大家在投保之前要认真查看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