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无忧青少年(A款)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不满18周岁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
【健康无忧青少年(A款)产品特色】
青少定制
专为0-17岁青少年量身定制。
保障全面
8种轻症、40种重疾赔付保障及身故保障,切合青少年特点,全面呵护孩子健康。
价格实惠
保障期间适当,性价比高,小投入即可享足额保障。
保费豁免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18-60岁),免交续期保费。
投保简便
全新投保体验。
【健康无忧青少年(A款)投保案例】
小王夫妇还处在创业初期,收入不高,刚喜得爱子壮壮,刚满30天,为了壮壮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一旦生病也可以得到较好的治疗,夫妇俩选择了新华保险性价比较高的“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A款)”,年交保费1520元,10年交,基本保额40万元,保障至30周岁。壮壮可获得的保障有:
轻症疾病保险金(8种)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给付40万元×20%=8万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
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给付40万元×20%=8万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40种)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实际交纳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
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
因疾病原因身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身故:
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40万元,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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