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福寿安康”从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传递健康“养生”智慧,集分红型终身寿险与提前给付重疾险为一体,在保障生存与生命的同时,为客户追求健康幸福的生活保驾护航。
30岁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岁,选择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A计划,在投保时选择癌症特别关爱金可选责任(给付标准为主险基本保额的50%),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为4600元。若不选择可选责任,则首年度保费合计为4000元。
利益演示: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元×110%=1320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因意外伤害导致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一经确诊即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在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的10%+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即10万元×10%+3400元=13400元;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即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