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鑫宝贝少儿成长计划》由主合同《生命鑫宝贝少儿年金保险》和附加合同《生命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生命附加安心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三个产品组成。
生命鑫宝贝少儿成长计划能根据子女成长不同阶段给付生存保险金,减轻子女成长的资金负担,并且能够实现家庭风险转移,保持生活安定,是一款兼顾财富储备和健康保障的少儿保险精品。
主附险组合销售,非捆绑
产品要素
投保年龄:30天-17周岁
交费期间:趸/3/5/8/10,交清不超过18周岁
保险期间:至30、50、55、60周岁
最低保额:10000元
搭配比例:生命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不超过主险保额的5倍。
主险责任
成长金:主险保额的400%
①大学教育金:18-21岁,每年给付25%的主险保额,4年共给付主险保额的100%
②婚嫁金 : 25岁,给付主险保额的100%
③创业金 : 30岁,给付主险保额的200%
满期金:主险实际已交保费的110%,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实际已交保费与当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注:具体内容以产品条款为准。
附加重疾责任
重疾保险金(32种):
①180日内被保险人患重疾,给付附加险实际交纳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②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患重疾,给付100%保额,附加险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6种):
①180日内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给付附加险实际交纳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②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患特定疾病,给付100%保额,附加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①18岁前身故,给付实际交纳保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②18岁后身故,给付附加险保额,附加险合同终止。
补充说明:
附加险独立赔付,赔付后不影响主险责任
除了常规32种重大疾病外,特别增加6种少儿专属重疾,总共涵盖38种重疾
注:重疾指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特定疾病指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之疾病状态。具体内容以产品条款为准。
附加安心豁免责任
身故豁免保险费
全残豁免保险费
重疾豁免保险费
在主险交费期内,主险投保人若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起180天后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身故、全残、重疾(共32种),豁免主险和附加重疾交费期内剩余各期保险费,主险和附加重疾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