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5岁;
保险期间:1年,可办理自动续保,最高续保至65岁;
承保要求:1份起保,最高10份,简单核保,仅支持承保或者拒保,不加费;
观察期:首保90天,续保无观察期;
基本保额:每份50000元,日住院补贴200元/天;
保险费率:
18—30岁,80元/份,
31—40岁,150元/份,
41—65岁,300元/份。
保险责任
特定疾病保险金
(1)在疾病观察期后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重度双相情感障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2)在疾病观察期后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乳腺癌、特定器官癌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严重的狼疮性肾炎)(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住院补贴保险金
在疾病观察期后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乳腺癌或特定器官癌,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180日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