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6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明起集中缴费

沃保整理
2016-02-29 1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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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份开始,2016年度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将启动,针对居民关心的2016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补贴政策、变更缴费档次和缴费方式等问题,咨询了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为鼓励参保人多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2014年底,青岛市政府下发文件,调整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提高了较高档次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多缴多补。其中,对选择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比原来提高30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比原来提高70元。据了解,青岛市统一规定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青岛市2016年度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将于3月份开始,为期一个月。参保人应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足额缴纳保费,以免耽误正常扣款和享受缴费补贴政策。”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按自然年度缴纳。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于今年3月31日(缴费截止日)前,按选择的个人年缴费档次,将当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居民养老保险专用银行卡或存折,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指定银行代扣代缴。未在规定时间足额存入保险费、造成银行无法为其代扣代缴的,将视同参保人当年未缴费。参保人应按年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将来再补缴时将不能享受该缴费年度的政府缴费补贴。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缴费手续,并足额缴纳保险费,以更好地保障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市社保局提醒,每年3月份为集中缴费期,2016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临近,缴费人员需变更缴费档次的人员,应于今年2月底前,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到街道(镇)保障中心,办理个人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并于3月底前将当年应缴纳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专用银行卡或存折。广大参保人员注意相关政策变化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具体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缴费档次选择、变更,并足额缴纳保险费,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琴岛通老年半价卡社区办卡点公布

自5月1日起,凡是青岛市常住人口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使用琴岛通老年半价卡均可享受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常规公交、地铁)政策。外省市及国(境)外的60~64周岁老年人来青岛市持身份证、护照或出入境证件等有效证件,办理琴岛通老年半价卡后可享受同等待遇。昨日青岛市公布了社区流动办卡点的设置情况,市民可依据安排到办卡点集中办理相关业务。

按照相关部门的时间安排,自3月1日开始,老年人可到设在社区的流动办卡点采集信息,在指定日期到原信息采集流动办理点所在社区领卡。自3月1日开始,至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按照社区时间表的安排,到设在社区的信息采集点采集信息、交费、领取领卡回执单,在指定日期后凭身份证和领卡回执单到原信息采集点领卡。老年人采集信息时需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元钱(包含12元卡片工本费和8元充值款),若由家属代为办理需持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卡片领取后暂不能使用,到5月1日政策实施之日开始使用。

山东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退休复核

山东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凡是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加养老保险的驻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驻鲁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将进行退休条件复核以及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等退休政策方面的审核认定。

省直管单位工作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养老保险处申报办理退休条件复核。职工养老保险处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事项:出生时间、退休年龄、退休类别等是否符合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改革时(2014年9月)和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情况等工作人员在职时的相关基础信息;改革后是否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等。

省直管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需在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时,向职工养老保险处申报办理退休条件复核或按规定申请延迟退休。其中,此期间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发生变化的,可延后申报。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等,可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退休后申报。职工养老保险处原则上于每月15日至20日,集中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接到用人单位申报后,于15日内办结退休条件复核手续,并做好统筹外待遇核定、退休证核发相关工作。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省直管单位除中管干部和省管干部外的其他人员延迟退休、驻济以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驻地津补贴(统筹外)项目审核、省属特困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两费”核定、省属按鲁发〔2004〕15号等文件改企转制事业单位离退休(内退)人员待遇审核、未参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核定等工作,仍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行程序办理。

李沧举办招聘会提供7000个工作岗位

日前,李沧区在李沧文化公园举办大型招聘会,共吸引了包括鲁商银座和谐广场、华润万家、中能集团、维客集团、奥克斯广场等220多家企业前来参加,提供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销售、财务、数控科技、设计策划等7000多个工作岗位。

27日上午10时,李沧文化公园已经被求职人员围得满满当当。张先生今年53岁,在原企业青钢干了30多年的操作工,张先生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老沧口一带,对那里有很深的感情。现随着青钢搬迁,张先生不能跟随企业一起搬迁,就只好另寻工作。招聘会现场,张先生主要关注的是电焊工、钳工等一类的工作,“到这里的招聘会上找工作,企业多,针对性也要更强一些。”

据了解,不少求职者是李沧区一些搬迁企业的分流职工,他们大多数年龄偏大。不过,对于这些年龄偏大的求职者们来说,年龄却是阻碍他们找到心仪工作的一道门槛。不少招聘启事上的岗位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据招聘人员介绍,“这主要是考虑求职者的健康,年龄大了风险较高。”

经过李沧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统计,一上午的时间,到场求职人数已经突破了5000人。“前期我们对失业人员进行了统计,今年求职者的求职意愿非常强烈,年后我们举行的几场招聘会,几乎场场爆满。”李沧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周晓战告诉记者,李沧老企业搬迁后部分工人下岗,求职者数量进一步增加。为了给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牵线搭桥,今年李沧区人社局大力开展促进就业“春风行动”,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帮助大龄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李沧区人社局目前形成了以每周二、五的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为主场,户外招聘大集为专场的招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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