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山西保监局5年来坚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当、执行有力、作风保障”积累的结果。这5年,山西保险业保持快速发展,服务大局能力稳步提升,依法科学有效监管扎实推进,监管机关自身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行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从行业自身发展来看,保险业保持快速发展。山西省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365.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86.8亿元,年均增长12.3%,高于 GDP增长水平。保险公司总资产从2010年的677.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28.1亿元,翻了近一番。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5年增加了383 家,达到2309家。营销员队伍不断扩大,2015年达到17.3万人,5年为社会新增8万余就业岗位。保险深度达到4.4%,比2010年增加0.42 个百分点,保险密度达到1601.3元/人,比2010年增加578.4元/人,两项指标长期位居中部六省首位。
从保险业服务能力来看,5年实现大幅提升。为全社会提供的风险保障从2010年的3.8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6万亿元,增加了3倍多;赔款与给付从2010年的77.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00.2亿元,增长了1.6倍。
从保险业服务领域来看,5年来不断拓宽。大病保险为全省2450.1万城乡居民每人提供最高4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障,承办以来累计赔付近9亿元,12.8 万人次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5714.3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5.7亿元,增长了9倍,相应的赔款从9000万元增加到4.3亿元,增加了3.7倍,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公益林全覆盖,特色农业险种从少到多,达到25款;煤炭生产、环境污染、公众场所、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责任保险机制加快建设,责任保险赔付金额从2010年的9400余万元提高到2015年2.7亿元,增长了近两倍;保险资金投资山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投资余额从2010年的22.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56.5亿元,增长了23倍多。
保险监管迈出新步伐
山西保监局坚持正确的监管定位,积极推动监管创新,监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2011年以来,山西保监局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明确为监管定位,确定“服务有提升、市场有秩序、风险防得住、发展有特色”的监管目标并一以贯之,每年提出新目标,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具体来看,加强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围绕提高监管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解决监管力量有限与监管任务繁重这一基本矛盾。加强机构清理,5年来引导130余家名存实亡的保险机构退出市场,清理兼业代理机构1000余家。坚持依法监管,清理规范性文件80余件,从必要性、操作性、合法性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风险防范、行政许可等制度,省域保险监管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注重把握监管的公平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不分公司大小和新老,坚持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做到一碗水端平,监管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山西保监局坚持监管事业与自身建设两手抓,坚持作风建设与监管工作两不误,坚持思想建设与能力建设相促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不断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和人才保障。注重作风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持续性。
5年来,先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执行力建设、纪律建设、思想方法建设为专题,通过会议部署和召开组织生活会,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制度和每季度专题培训,监管干部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有了提高。
风险防范建立新体系
山西保监局始终把风险防范作为保险业的生命线,明确风险防范重点,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1 年以来,针对省域市场风险特点,将防范重点锁定为集中退保风险、重大案件风险、群访群诉风险、负面报道风险、发展波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每年确定相应的重点加以防范。
山西保监局从日常监测预警、定期排查报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风险协调处置4个层面,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制度机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与公安、银监、金融办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和处置风险的合力。对于大的风险隐患,坚持靠前指挥,整合各方力量,借助政府资源,稳妥处置了多起较大的风险苗头。
山西保监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建立完善保险宣传格局,保险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省委、省政府对保险工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召开金融振兴推进大会对保险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省领导多次对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作出批示。
保险“新国十条”出台后,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全国第一份合作备忘录,出台全国第二份贯彻落实文件,又先后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保险业越来越多地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的正向叠加,将更好地激活保险业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