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据悉,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浙江浙商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2014年和2015年业务手工台账中记录了胡丹明、黄少发、肖绵泽、郭少杰、黄少忠、廖俊铭、林奇存、郑允周、周晓铭、蔡晓斌等10人的业务情况,涉及保单8,337件,涉及保费17,885,829.14元。在此期间,上述10人并非该分公司业务人员,未与该分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代理协议。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期间,该分公司在财务报销凭证中,将上述台账中的部分业务登记为广东佳顺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涉及保单4,253件,涉及保费8,324,322.42元,结算手续费1,966,079.95元。
此外,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晓琳还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